各有关单位:
根据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兰州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立足“三新一高”,聚焦兰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决策参考价值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服务,为系统推进兰州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与智力支持。
二、项目设置
本年度社科规划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三大类。
1.重点项目。主要是兰州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影响兰州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难点热点问题的研究。
2.一般项目。主要是兰州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地方特色学科和有关基础理论问题。
3.立项不资助项目。主要是选题具有研究价值,经学科评审组评审建议立项的项目。此类项目纳入市社科规划项目统一管理,但不给予经费资助。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的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限申报一项市社科规划项目,凡有在研市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均不能申报当年的市社科规划项目,项目组其他成员同时申报参与的市社科规划项目不得超过两项;凡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的研究项目,不得再重复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规划项目的完成时限,自批准立项之日起原则上为1年内。
3.申报社科规划项目要按照《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和《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论证活页》的内容规范填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和参考文献,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相关背景的材料。凡在申请书及论证活页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
4.项目申报所需的各项材料,登录兰州市社会科学院官网(http://sky.lanzhou.gov.cn/)“网站公告”下载。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填报《2022年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所有申报材料须同时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
5.项目负责人结合自身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依据《2022年度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选择申报。在具体确定研究选题时,重点项目应按《课题指南》规定的选题申报;一般项目、立项不资助项目可按《课题指南》规定的选题申报,也可自行确定选题。自拟申报的课题要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6.申报人请务必于2022年5月6日前将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5份(双面打印骑缝装订)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科学研究院(行政2号楼312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兴丽 联系电话:7971671
邮箱:770496642@qq.com
附件:1.2022年度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docx
科学研究院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