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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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2年度兰州市科技发展指导性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张璞发布时间:2022-11-04浏览次数:513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全市各行业科研力量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人才培养,根据《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兰科字〔2020〕26号)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22年度兰州市科技发展指导性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或者技术优势,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项目负责人无在研各类市级科技项目,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成项目任务。

)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参与人员过去5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凡承担了市级科技项目未按期结题的,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

项目负责人须登录兰州市科技业务综合服务平台(兰州市科技局网站点击“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入)注册并在线提交项目资料,完成项目入库。项目经学校初审推荐后,在线打印《兰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A4幅面骑缝装订后报送。

三、指导性计划说明

项目依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设立,按其功能定位分类,纳入市级科技计划体系,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市级财政不予安排。项目立项后,主要内容、项目组成员及实施周期不得变更。指导性计划项目纳入市级科研诚信体系管理,项目完成情况作为省级科技项目推荐及市级科技项目立项重要依据。

四、申报受理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张老师15809316739

 

科学研究院

2022年11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