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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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张璞发布时间:2023-01-16浏览次数:1355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现已发布《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为做好纽约国际官网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提交与论证

1.2023年度项目申请纽约国际官网的集中受理时间为自2023115日开始,314日上午14:00截止。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于纽约国际官网集中受理期结束前完成申请书撰写提交工作,对照《形式审查明细表》逐一审核,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

纸质申请书由学院汇总审查后于314日下午17:00报送至科学研究院。

2.请各学院于310日前组织校内、校外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论证,并进行形式审查初审,项目论证工作须报备科学研究院。

3.314-18日,学校办理超项检查、形式审查、退回修改、审核提交等有关事项。

二、有关说明

1.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三、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1)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学研究院申请开户,项目申请人登录系统后应及时认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研究领域及个人简介,以便生成申请人简历

2)申请人所在单位/部门有变更的,请在ISIS系统中个人基本信息中进行变更。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其中,申请书阶段的分预算需经合作方主要参与者签字(在预算表空白处),计划书阶段的分预算需经合作方主要参与者签字和合作研究单位盖章(在预算表空白处)。经双方协商约定不外拨资金的合作研究可以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可以不分别编制预算,并在《预算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3. 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4. 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5. 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7.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项目获批准后,需补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要求处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请务必下载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系统中提供的2023年度模板进行报告正文内容、预算说明书、导师同意函、专家推荐信等填写。 

3.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s://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s://grants.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gov.cn/

 

学校联系人:张国鼎 0931-7971144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咨询方式.doc

  附件2:汇总表.xls

附件3:纽约国际967线路测试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doc

 附件4: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附件5: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规定

      附件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科学研究院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