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民委《关于申报2024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推动全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项目类别
1.重点项目。2024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点项目为指定题目,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2.一般项目。《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申报指南》中“一般项目选题参考”均为选题方向,申报者可根据研究实际自行确定题目。学校推荐一般项目不得超过6项。
3.自筹项目。《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申报指南》中“自筹项目选题参考”均为选题方向,申报者可根据研究实际自行确定题目。学校推荐自筹项目不得超过1项。
三、申报人条件
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
1.项目主持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2.项目主持人必须为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并能真正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开展。
3.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为1人,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四、申报要求
1.项目须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2.申报项目首先应由单位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同意后,由各单位汇总统一报省民委。
3.项目批准立项后,省民委将向项目主持人发立项通知书。主持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4.已承担省民委2023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但尚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
五、成果要求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均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最终成果包括研究论文、调研报告或专著等。项目主持人需定期向省民委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六、项目经费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自筹项目不拨付资助经费。经批准立项的项目,项目经费将拨到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银行账户,由所在单位统一管理。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三次拨付:立项时拨付3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拨付40%,结项后拨付剩余30%资助经费。
七、材料要求
项目主持人须填写《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申请表》和《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论证〉活页》,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4份;请于2024年3月26日前报科研院312办公室。同时,将申请表、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419089691@qq.com,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联系人:寇咪 联系电话:7971671
附件:
1.省民委2024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申报指南.docx
科学研究院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