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甘肃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专项课题(第二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省委加快国家文化公园甘肃段建设的要求,甘肃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决定面向全省开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以甘肃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重大需求为前提,依托各研究单位自身优势,主要围绕甘肃长城文化资源、甘肃长征文化资源、国家文化公园机制体制探索实践等方面进行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
二、项目类型及资助
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类别,分别设重大、重点、一般项目。项目经费的划拨、管理由甘肃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经费使用根据纽约国际967线路测试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执行。
三、成果形式和完成时间
基础研究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以专著、论文和调查报告等为主。专著、调查报告不少于20万字,论文需在CSSCI期刊上发表1篇或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3篇;
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以教材、规划、设计专利、数据库建设标准、建设方案、可视化成果等为主。成果受到相关方面肯定性批示或采纳应用;
项目结项时,除已承诺并完成的成果外,还需向中心提供短视频成果一份,视频内容与本研究项目及成果紧密相关。
完成时限为:自立项之日起2年。
四、申报事项
(一)申报者要求。项目负责人能针对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前期研究成果。项目组成员职称、专业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鼓励组建跨学科团队进行申报。
(二)材料提交。申报人请填写《甘肃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4年6月1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甘肃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文科实训楼801室,联系人:张安),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18793196731@163.com。
(三)立项评审。所有申请项目经甘肃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甘肃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发展研究中心与项目负责人签署研究协议,有关研究工作将通过合同方式管理。
(四)项目结题。所有项目须按照申报预期成果和项目评审立项要求提交相关结题材料。
附件一
甘肃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发展研究中心专项课题申报书.docx
甘肃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5月27日